國際海事組織(IMO)的海事安全委員會(MSC)已通過新的救生艇負載釋放機構標準,但此結果只受到工業(yè)代表們部分的歡迎。接下來與此議題相關的工作由設計與設備次級委員會(DE)執(zhí)行,MSC在5月份舉行的第89屆會議中通過新增SOLAS規(guī)則Ⅲ/1.5,要求所有不符合國際救生設備章程(LSA Code)的釋放吊鉤,必須在2014年7月1日的后船舶預計的第一次入塢時更換,但不晚于2019年7月1日。此救生艇釋放吊鉤標準的決議已商談良久,IMO在5月份決議的前已曾延期過兩次。
SOLAS修正案旨在針對救生艇收放系統(tǒng)建立更嚴格的安全標準,以避免于救生艇下水時發(fā)生意外,并且將要求針對大規(guī)模救生艇釋放吊鉤進行評估及可能的更換。委員會同時也采納救生艇收放系統(tǒng)評估及更換準則、LSA Code相關的修正案、以及修訂版救生設備測試建議的相關修正案。
然而,波羅的海國際海事協(xié)會(The 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,BIMCO)海洋技術總長Aron Frank Sorensen向本刊表示,已通過的修正案并不是完全的解決方案,因其并未包含釋放吊鉤穩(wěn)定度及震動測試─此為兩大關鍵議題。Sorensen提到:“我認為部份來說我們應該感到高興,因為我們知道這已經(jīng)往前踏出了一步,但我們期待的更多。”BIMCO希望MSC能讓防墜落裝置(fall preventer device)成為強制性規(guī)定,但現(xiàn)在只能將該設備列為持續(xù)提供給會員的建議事項之一。